區段徵收

區段徵收就是政府基於新都市開發建設、舊都市更新、農村社區更新或其他開發目的需要,對於一定區域內之土地全部予以徵收,並重新規劃整理。開發完成後,由政府直接支配使用公共設施用地,其餘之可供建築土地,部分供作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之用,部分作為開發目的或撥供需地機關使用,剩餘土地則辦理公開標售、標租或設定地上權。
被徵收之土地不按原位置分配,以抽籤決定。

例如:桃園捷運周邊開發計畫、中路地區整體開發計畫、中壢運動公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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